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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10月3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庆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方应、夏吉苗、张瑞中、樊泽明、王家莹、秘书长张泽民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贾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康,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18年以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18年以来工作情况的评议调查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要求,此次评议的部门要再接再厉,勇于担当作为,依法履行好各项职责,为池州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会议听取了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2018年度述职报告;审议了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29位工作人员年度述职报告。会议要求,述职人员要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增强人大意识,主动接受人民的监督,积极改进工作,切实为民履职尽责,努力为推进现代化“三优”池州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听取了关于《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法规的宣传和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法规在批准后及时得到有效全面执行。

  会议听取关于提请任免职人员情况的报告,表决任免事项;拟任职人员作了供职报告,新任命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会议要求,新任命的同志要忠于宪法,依法履职,不辜负人民重托。

  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九华山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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