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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扎实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转向“有实”

  近年来,池州市聚焦“把好山好水保护好”,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改革,形成河湖长牵头、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逐步转向“有实”。目前,全市设有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2478名,巡河巡湖范围覆盖池州市境内238条中小河流、35个湖泊、430座中小水库。四级河湖长带头带动,累计巡河巡湖36148人次。

  推进“三清五水”联治,实施水岸同治。组织开展39个河湖跨界断面水质监测,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95处、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20个,完成9个设立市级河湖长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核查取水工程(设施)1599处、登记557处。完成长江池州段入河排污口排查。完成45艘运输船舶生活污水防治改造和港口船舶污染设施建设任务。完成长江岸线造林绿化10824亩,升金湖自然保护区种植水生植物150亩。实施增殖放流鱼苗650万尾。查处涉砂案件202起,罚款868万元,拆解清理非法采砂船舶175艘。

  发挥生态检察官作用,市河长办联合市检察院针对水环境突出问题开展3次现场督办。“河小青”、“清溪姐姐”等志愿品牌群团组织参与助力河湖长制,组织580人次,开展26次河湖长制志愿服务活动;聘请54位民间河湖长;鼓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为河湖管护建言献策,逐步形成河湖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全民共治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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