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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21万农户享受土地流转“红利”

  东至县东流镇红叶村是土地确权试点村,去年年初完成土地确权后,全村有意向流转的耕地近5000亩,占全部耕地面积的52.1%,成片的土地吸引了众多种粮大户,每亩租金高达500到700元。村民方秀友算了一笔账,种一亩地刨去人工不算,一年顶多也就赚个500元左右,现在光租金就拿到600多元,农忙时再去帮工,一天又是100元的收入。据统计,目前池州市已有21万农户像方秀友一样将自己承包的土地租出去,正享受着土地流转带来的“红利”。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加快,池州市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将闲置下来的土地通过土地流转形式,促成农业规模化经营。特别是去年,池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意见》,出台财政奖补,对乡镇、村组织连片承包面积达100亩以上,期限3年以上的,分别给予所在村、乡镇每亩20元和10元的补贴,大大激发了乡镇、村积极参与土地流转积极性。全市4个县区都先后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和土地流转服务中心,51个农业乡镇及其所属村全面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和土地承包纠纷调解组织,为土地流转提供指导和服务。同时农技人员联系大户服务制度也建立起来,对规模流转土地的经营大户,农业部门选派一名技术人员,一对一开展农业科技指导服务,全市550名农技人员共服务大户和规模经营主体5500多户。

  与此同时,为让群众放心流转土地,强化就业创业服务,鼓励规模经营主体优先吸纳流出承包地农民就地就业;对承包地全部流出的农户进行就业技能培训服务,提供就业岗位推介服务等。对自主创业的农户,参照城镇下岗职工有关政策给予优惠服务。另一方面还加大对规模流转主体基础设施项目扶持、信贷倾斜和用地支持。对规模经营提供金融服务,协调金融机构,对实力强、资信好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信贷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将其作为重点参保对象。同时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对辅助农业生产管理的简易设施用地予以支持,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尤其加大了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整合各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将农业项目重点倾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连片规模流转500亩以上、期限5年以上的经营主体,符合相关条件的,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优先安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农产品基地等建设项目。

  截至去年底,池州市流转土地达31万亩,其中新增耕地流转17万亩,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935家,注册登记家庭农场68个,带动了21万农户增收。据市农业方面有关专家预测,随着国家到地方新型城镇化方面利好消息不断出台,预计将会有越来越多农民从自己“一亩三分地”中解放出来,享受土地流转带来的“红利”。 (池州日报 记者余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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