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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变民俗博物馆:文化观光逻辑中的客家围屋活化

   在中国当下的语境中,对于旧有建筑物的保护和利用其实常常是一体两面,而其背后常依托“开发”逻辑,诉诸于旅游工业或依托文化产业,重新赋予建筑、甚至其所在的区域以意义。在一个“售卖特色”的时代里,重新整合、重塑文化资源的过程常常意味着将地方传统、民俗、怀旧想像融入日常生活、大众娱乐和公众教育之中,使怀旧成为一种消费,文化也可以成为商品。这一举措好像实现了“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双赢局面,然而“利用”之后的无处不在的“缝隙”,却一再告诫我们必须对“新旧转化”的方式和成果设想保持审慎的乐观。

  深圳是岭南三大民系(南海系、闽海系、客家系)的结合部,东部龙岗地区在传统上一直是客家人的聚居区,分布着大量传统的客家村落和民居。客家人徙居深港两地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宋末元初,而大规模的迁入则在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后。当时清廷为恢复1661年颁布迁海令(为断绝中国大陆沿海居民对台湾郑氏的接济而实施的坚壁清野之策,包括严格限制商船民船出海,并强迫江南、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居民内迁50里,1664年再内迁30里)所造成的恶劣后果,下令招垦以使闽、粤“复界”,诱使大批来自闽、粤、赣山区的外来移民走向粤东南沿海地区,直至清乾嘉年间方告一段落。由于这批迁徙者与粤东沿海操粤语的“先住民”在语言、习俗方面都有很大不同,因此后者将其视作“占籍者”并称之为“客家”,“客家人”也由此得名。

  “落地”之后,客家人延续了以往“聚族而居”的习惯,在新的聚居地生息繁衍、兴建围屋,容纳庞大的居住人数。围屋是客家人传统居住形式的总称,从形制上看,它继承了中原的夯筑技术、殿堂式样和带碉楼(坞壁)的城堡式建筑的传统,但又在赣、闽、粤客家地区根据不同的气候、地形与族群关系形成各种形制。整体观之,这种带月池、禾坪、围屋、碉楼且家祠合一的城堡式客家围楼既有居住功能,也兼备礼制和防御功能,而围屋建筑内的空间布局则体现了中国古代典型的以父系血缘关系区分嫡庶亲疏的宗法秩序。客家围屋是“大家族小家庭”的社会组织,多以祠堂为中心,呈向心式的空间分布模式,与核心祠堂连成一体的正屋部分的居住用房,为一家之长或长子嫡孙居住,另一部分横屋、前倒座、后围龙等部分,则常分配给族中地位较次者居住。这种安排模式秩序井然、分区明确,但也无疑在建筑形态中展现了传统儒家思想与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中的等级关系。

  建筑是工程系统,也承载时代语境,在其自身存续中与社会、文化、政治持续互动。深圳的客家围屋往往自清代就开始兴建,历经晚清、民国、社会主义实践时期,始终履行其居住功能。然而在漫长的时间中,地方社会的发展、家族人口的涨落必然会对客家围屋造成影响,而国家制度的变迁、文化形态的影响也在很大程度上左右围屋的命运。近年来,随着深圳城市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日益深化和政府对城市文化品牌建设的重视,一些旧有的客家围屋建筑经历产权转化、维修保护、环境治理等步骤,被改建或开发成民俗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或新式旅游景点,以新的形式得以保留和利用。对于乐观者而言,这种“更新”与“转化”似乎体现了一种兼顾城市发展和文化保育的方法,“转型”与“开发”更几乎成为在市场经济下进行旧区保存的唯一双赢选择。然而当旧有的建筑形式重新转变为市场逻辑中可以持续创造经济和文化利润的“单位”、成为一种式微的生活方式及民间习俗的展示场所时,新的理念与旧的形式之间的难以协调,也让这种更新不可以被简单归纳为“活化”行为。

  让我们来看一个例子。鹤湖新居是深圳现存最具代表性的客家围屋建筑,也是全国占地面积最大的客家民居建筑。其始建者罗瑞凤在乾隆二十年 (1785)迁居到代善县(今深圳市龙岗镇罗瑞合村), 短期内便积聚了百万家财, 旋即着手建造围屋巨宅,历三代始成。鹤湖新居体量惊人,由内外两围环套而成,其中内围平面呈回字形,外形呈梯形,前宽166米,后宽116米,进深104米,围前还有用三合土铺设的道路和宽阔的禾坪,其外是直径达 85 米的半圆形月池,总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规模庞大,气势恢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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